新能源专用车减免车辆购置税产品技术要求

更新日期:2024-04-04 程力

新能源专用车减免车辆购置税产品技术要求最新公告:
       近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(以下简称三部门)联合发布《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32号,以下简称《技术要求公告》),明确了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。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《技术要求公告》,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负责同志对《技术要求公告》进行了解读。其中新能源专用车部分的要求也进行了提高。

《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》解读

《技术要求公告》综合考虑技术进步和未来发展等情况,对已经广泛应用的成熟技术适度提高要求,对低温衰减、换电等新技术新模式给予倾斜支持,有利于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促进模式创新。以下是详情:

整车能耗、续驶里程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现有技术指标要求

整车能耗、续驶里程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现有技术指标要求

一是提高了整车能耗、续驶里程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现有技术指标要求。燃料电池汽车方面,结合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工作进展,优化了燃料电池汽车纯氢续驶里程、系统额定功率、系统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之比等指标要求,补充了燃料电池启动温度、燃料电池电堆额定功率密度、系统额定功率密度等指标要求。

新增低温里程衰减技术指标要求

二是新增低温里程衰减技术指标要求。为引导行业企业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耐低温性能,《技术要求公告》提出,对按照GB/T 18386.1《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第1部分:轻型汽车》中“附录A”进行检测的纯电动乘用车和N1类纯电动货车,低温里程衰减率不超过35%的,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可放宽至95Wh/kg,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要求可放宽至120km。

明确了换电模式车型相关要求

三是明确了换电模式车型相关要求。换电模式在降低购车成本、消除里程焦虑、提升安全水平方面有一定优势。为支持换电模式创新发展,结合行业发展和标准实施情况,《技术要求公告》明确,相关车型需满足GB/T 40032《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》标准。同时,为保证真换电、能使用,要求申报企业提供保障换电服务的证明材料。

《技术要求公告》实施时间要求

对于《技术要求公告》实施时间要求是2024年1月1日起新申请进入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减免税目录》)的车型,需满足本《技术要求公告》要求。202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且仍有效的车型,将自动转入《减免税目录》,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仍可享受车购税减免政策。2024年6月1日起,不符合本《技术要求公告》的车型将从《减免税目录》中予以撤销。相关车型需在过渡期内完成政策切换符合性相关工作。

要注意的是及时补传历史车型材料。转入《减免税目录》的历史车型,需及时补传“减免税”“换电模式”标识,其中换电模式车型还需提供满足GB/T 40032《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》等标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,以及换电服务保障等证明材料。税务部门依据相关标识办理减免税手续。

新能源要求提高了,有利于稳定专用车市场,也有利于引导技术进步,还有利引导节能消费及保障产品安全。